appoints
常用用法
- appoint的基本义是“确定,指定,约定”。可以指定某一时间或地点做某事; 可以指定某人担任某职务; 也可以指派某人做某事; 还可以把物品放在指定的地方。
- appoint是及物动词,其后可接名词或代词作宾语,也可以接由动词不定式短语、“as/to be+ n. ”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, as和to be常可省略。appoint作“命令”(正式用语)解时还可接that从句,不过有些陈旧。
- appoint的过去分词appointed常用作定语或表语,表示“陈设”。
- appoint常可用于被动结构。 返回 appoints
v. (动词)
词语辨析
- 这组词都表示“宣布某人的职务、地位、工作”等。其区别是:
- designate指当权的人或机构的选拔和任命,口气非常正式,有时到了生硬的程度; name则指不侧重选择,强调宣布,语气不那么正式,常用于政治机构或政府办公室人员的提名; nominate从词源学看,与name等同,但意思不同,指提出人选,供决策人取舍; elect指从候选人中作出最后的选择; appoint指不经选举的任命,任命人在法律上有这样的权力,这种选举本身可能是专断的,也可能是明智的。
- 这些动词均有“任命,委派”之意。
- appoint通常指不经过选择的官方委任。
- designate书面用语,侧重当权者或机构的选拔或任命,有时含强行指定的意味。
- assign常指给一群人或个人分配、分派、指派或委派任务。
- name普通用词,着重任命的结果,而不是过程。
- nominate通常指为某一公职选择候选人,并将其提交给有决定权的人作最后决定。 返回 appoints